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核定了第八批762处新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会议强调,要坚持价值优先、质量第一,保证真实性、完整性,健全法规制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有效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中华民族的宝贵历史遗存,促进中华文明薪火相传,增强民族自信心凝聚力。
此前,国务院已公布了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为4296处。加上第八批新增的762处,全国重点文保单位数量将达到5058处,这显然是一个可观的数字。如果再加上遍布各地数量更为庞大的省级、市级文保单位,中华大地无疑已经编织起一张密匝的文物保护网。不同的保护层级当然对应着不同的关注力度、资金投入等,但从本质上讲,都是文化长河中的璀璨珠玉。
与第七批公布的1944处、第六批公布的1080处相比,此次第八批新核定的7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上缩减了不少,这也表明,国家级文保单位的认定更慎重,保护的靶向也更精准、明确。即如本次会议所说的,“坚持价值优先、质量第一”。个中道理并不复杂,若保护力量分散,实际效果也必然有限。国家级文保就是要高标准、高质量,要传递给社会一个积极的信号。
文物是历史文化的记忆,也是民族基因的重要载体。保护文物就是在留住我们的根脉,就是在传承中华民族的基因。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很多古建遗址、史迹等面临拆迁的命运,即便情况好一些、被保留下来的,周边的整体建筑风貌也发生了很大变化。这种状况显然与一个文化大国、文明古国的地位不相称,亟待采取严厉的保护政策,以留住历史、留住记忆、留住文化。
当然,保护并不意味着原封不动,更不意味着拒绝城市化。值此剧烈变革的时代,不能就保护谈保护,也不能抽离具体的时代环境空泛地谈文物保护,而是应该顺应时代的变化,真正把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以保护促发展,以发展求保护。
放眼整个世界,中国是世界文物大国,又处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历史进程中,文物保护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加强文物保护,就是要让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当代社会,用文明的力量助推发展进步。
那么,如何在现代化语境下,既能保护历史文物,又能使之顺畅融入当代社会?
一者,要找到历史文物。这一点看似简单,实则不然。文物古建就在那里,但很多时候,人们往往视而不见,甚至不以为意,这种习惯性无视,恰恰是文化遇冷的典型表现。当然,还有一种出于利益考量的选择性漠视,比如有些地方怕麻烦,担心影响建设进度,故意装聋作哑,损坏文物古建。而无论是哪种情况,都会导致文化蒙尘,不要说融入,连存在也成了问题。
其次,要保护文物现状。在没有确定如何保护、如何利用之前,不妨先保持静止状态,不要急于动手。这种保护上的无所作为,至少能够保证文物古建不被扭曲、变样。近年来,多地传出文物遭遇保护性破坏的消息,就是十分深刻的教训。比如在文物之上无计划涂抹,或者叠加现代建筑,“修葺一新”等等,这些都是无知无畏的表现,并不足取,也不可能真正实现传承。
再次,要让文物活起来。文物古建、历史陈迹,说到底都应该诉诸现代人的精神生活,都应该成为当代社会的文化源地。这就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在保护文物不被损害的前提下,合理盘活资源,让文物史迹成为滋养民众心灵的所在。近些年来,故宫在融入当代生活的道路上越走越开阔,古老的博物院已经成为一个网红竞相打卡的标志,不容易,不简单,更了不起。
活起来、火起来,才能够对民众广泛施加影响并实现文化传承与价值重塑。如果我们的文保单位依旧深锁后院,不为人知,则保护的意义究竟有限。从文化传承的角度讲,也应该持续扩大文物资源向公众开放,更好开发文博创意产业,同时,也要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护文物。
近年来,在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强调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明确把保护文物作为治国理政的一个重要维度,致力于通过文物的保护利用找回历史记忆、激活文化自信。相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的保护思路也会越来越清晰,传统的、现代的,能够在一个更开阔的语境下实现融通。
“历史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我们一定要完整交给后人。城市是一个民族文化和情感记忆的载体,历史文化是城市魅力之关键。”可以说,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是使命,也是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