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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新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
发布时间:2019-09-06  来源:丹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丹阳经济开发区

  记者昨天从市委农办获悉,我市已入选新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名单,并承担“构建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试点”改革试验任务,在建立健全履约保证金制度的同时,通过引入承包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探索以市场化方式破解农村土地流转金融风险,加强流转准入审查,着力防范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存在的风险,逐步建立完善我市承包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要素双向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

  近年来,我市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面积和数量不断增加,截至目前,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占二轮承包面积的70%以上,但一些经营户因自然灾害、经营不善等原因而付不出租金,甚至撂荒跑路的违约事件也时有发生,损害了农户的利益,影响了农村的稳定。为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和现代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农民权益,我市在此次改革试点中将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为重点,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总要求,建立健全承包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切实保护土地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市委农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新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时间为两年。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农民受益原则,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不能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让农民成为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二是坚持市场运作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市场规则,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履约保证金制度,试行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同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努力为试点工作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

  在建立健全履约保证金制度方面,通过我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签订承包土地流转交易合同时,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流出方应根据实际情况收取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或提前收取一年的租金,当农村承包土地流转流入方无法支付土地租金时,首先使用履约保证金兑现承包土地流出方租金,不足部分依法追缴到位,以确保承包土地流出方利益;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通过土地流转主体按照规定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助,如果承包土地流入方违约,流出方受到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根据约定的赔偿责任进行赔付,从而形成维护农民利益和社会稳定的机制。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土地流转准入审查,通过规范前置审批程序、禁止风险项目进场交易、加强对流转期限的管理和对受让方的农业经营能力、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评估和资格审查,进一步规范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交易行为,着力防范土地利用、合同履行等存在的风险。通过构建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利益,维护村集体和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加快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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