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
发布时间:2024-01-29 来源:海丰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开发区: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
1月25日,海丰县人民法院在可塘镇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法,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泽武,县法院院长罗桂东参加活动。
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专题会议上,可塘法庭介绍“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经验。大家交流、探讨党建统领、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执法办案、诉讼服务和强基导向建设等基层法庭创建工作。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最基层单位,是司法为民最前沿、化解矛盾第一线。会上,许泽武要求各基层法庭学习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调解基层纠纷新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快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据悉,近年来,县人民法院坚持在社会基层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可塘法庭为示范点,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可塘法庭严格标准,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完善调解平台“三进机制”,优化诉讼平台建设,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高效率解决矛盾纠纷,成功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示范引领全县创建工作。
当天,县人民法院、可塘镇人民政府“诉调中心”在海丰抖音电商直播基地揭牌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