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法院组织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8-17 来源:秦皇岛日报 发布开发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为迎接首个全国生态日,提升全社会依法保护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8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携手市生态环境局与海港区人民法院、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紧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主题,在环岛公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了“司法呵护美丽港城 法治护航绿水青山”横幅,并精心制作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板,工作人员通过分发首个全国生态日设立的背景及意义资料、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手册、身边的环境资源审判代表性案例及生物多样性宣传彩页等,向过往群众耐心讲解关于生态日设立的重大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院干警还结合以往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进行以案释法,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爱护环境、尊重自然、呵护美丽家园的生态文明理念,鼓励大家争当生态环保先锋。
据了解,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环资类刑事案件191件,审结172件,结案率90.52%,共判处被告人492人。
当天上午,全市其他各基层法院工作人员也纷纷行动起来,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大力开展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全市两级法院共发放宣传资料11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50多次,进一步提高了辖区人民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营造了人人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