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企业名称行业用语实现标准规范登记
发布时间:2023-07-05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
“以前办理营业执照时企业名称中的行业用语是自己填的,有时因为不规范就要重新申报录入,费时耗力。现在好了,可以直接选择规范用语,真是方便不少。”7月3日,作为行业用语标准化登记的的首位受益者,绩溪县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经办人周女士高兴地说道。
据悉,该县自2023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名称行业用语标准规范登记。申请人在自主申报企业名称时,根据主营业务,从登记业务系统提供的行业条目用语中选择相对应的进行登记。这一举措有效解决了市场主体行业表述不规范、登记标准不统一、申请人不会填等问题,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
“对于行业条目用语中没有的新经济新业态等,申请人可以参照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表述提出相关需求,经省市场监管局审核同意,待登记业务系统增加该行业条目用语供给后,亦可办理登记。”县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综合窗口负责人王雅平表示。
下一步,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将依托行业用语标准化登记、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等举措,持续为企业群众提供规范、便利的登记注册服务,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