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市总工会维护残疾职工合法劳动权益专项监督案例”入选全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十大优秀案例”。
针对残疾人集中安置企业在残疾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休息(休假)权保障环节存在的违法问题,市总工会依托与检察机关建立的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通过数字化手段开展类案摸排,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以劳动法律监督机制手段创新,为深化残疾职工权益保障提供了“浙江方案”。
市总工会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在企业工会中普遍建立旨在维护职工平等劳动权益的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同时,认真落实《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及浙江省总工会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会签的《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找准工会组织劳动法律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契合点,努力形成监督合力。
今年上半年,市总工会在劳动法律监督履职过程中,发现一家残疾人集中安置企业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现象,未按国家最低工资标准向残疾职工发放工资等问题线索。经核查后,市总工会向该企业依法发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要求其迅速整改违法问题,但在后续跟进中发现整改未完全收到预期效果。同时,市总工会在持续关注中,发现此类问题还有其他企业存在,决定从共建共治角度,借助检察公益诉讼调查机制深挖严查,通过联动监督促进系统治理。
市人民检察院立即与市总工会开展专题会商,提出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路径,调取了我市残疾人集中安置企业中近900名残疾员工名册、工资表、发放流水等数据,在浙江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建模进行比对筛查,发现存在涉嫌违反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侵犯残疾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等违法问题。
这些情况层报上级后,省总工会、省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联合派员现场指导,市总工会与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取证预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选取4家重点残疾人集中安置企业开展实地调查,对公司负责人、财务人员谈话取证,查实4家企业均存在上述共性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随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送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在全市残疾人集中安置企业开展残疾职工合法权益保障专项整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邀请市总工会和市人民检察院全程同步监督。市总工会派员为相关企业负责人、行政管理人员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条例》等法律法规辅导讲座。在工会、检察机关合力推动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总工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联合整治工作组,督促残疾人集中安置企业自查、核查和认真整改,确保全市残疾人集中安置企业全部整改到位。
为巩固整治成果,市总工会、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人力社保、残联、民政等单位召开圆桌会议,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工作成效,研究分析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健全完善残疾职工劳动权益保障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把工会协调组织职能有机嵌入诉源治理,夯实残疾职工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