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区交通运输系统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国贯彻实施宪法”主题,因地制宜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在全行业形成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宪法》第十二条中提到,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因而,普通国省道及重要县道等作为公共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禁止在公路周边摆摊设点、违建……”日前,区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走进辖内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法治宣传,向各企业员工、驾驶员发放《宪法》读本、公路条例宣传册和道路运输条例宣传册等宣传资料30余份,并讲解普及了一些与交通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同时,区交通运输局还组织青年干部召开宪法学习研讨“青橘思享荟”。活动中,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原原本本学宪法,深刻领会了宪法核心要义和实质内涵。青年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不仅对《宪法》规定有了更全面的理解,对《宪法》的重要性有了深入认识。他们纷纷表示,作为交通运输系统的青年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自觉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学习宪法、运用宪法,使宪法精神植根心底,自觉成为国家法律的坚定捍卫者和积极践行者。
此外,区交通运输局还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各类媒体资源和公共交通场所优势,通过车站、公交服务窗口以及办公区域的LED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及宪法宣传片,进一步扩大活动宣传面,增强活动感染力和影响力。
“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是交通运输部门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在全系统内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区交通运输局法规科主要负责人蔡普建说。下一步,区交通运输局将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努力扩大普法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