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网上国际投资促进平台 致力于中国投资促进事业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开发区新闻 > 崇明区 > 文字新闻
崇明区消保委发布年度投诉分析
发布时间:2022-03-16  来源: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开发区:上海崇明工业园区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消费维权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记者从崇明区消保委获悉,2021年,区消保委共受理消费投诉1273件,较去年同比下降2.67%,目前已办结1273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61.66万元。

  去年,市民投诉最多的是哪些行业?消费者如何练就“火眼金睛”,避开消费陷阱?维权时,需要保存哪些证据?日前,区消保委发布年度投诉分析,提醒广大消费者从中有所借鉴,避免“踩雷”。

  预付消费要谨慎

  “以后碰到这种先交钱充值,再享受服务的情况,一定要多留个心眼。”消费者陆女士去年4月在一家皮鞋店参加了“充值800元赠送399元”优惠活动。一个月后,她准备使用优惠券购物,商家却告知其充值的是8张100元优惠券,每次购物只能使用1张。陆女士认为此举不合理,要求全部退款,商家拒绝了。无奈之下,陆女士向区消保委投诉,经调解,双方取得和解。

  陆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近年来,有关预付卡、预付费等各种新型消费方式纠纷频发。纠纷主要集中在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销售等领域,其中,教育培训服务类纠纷占32.7%。

  “随着大家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我们不会选择吃‘哑巴亏’。”市民李女士就遇到过这样一件糟心事。去年,她为孩子报名了某网络平台“一对一”培训课,因有促销活动,课时价格优惠,李女士经不起推销诱惑,一下子花上千元购买了10多节线上“一对一”课程。上了一段时间课后,突然停课,任课老师联系不上,上千元课时费退款无门。无奈之下,李女士拨打12315向区消保委投诉。目前,法院已介入处理。

  “双减”之下,校外培训行业迎来“洗牌”,如何预防一些培训机构“退费难”和“跑路”?区消保委相关负责人说,实际上,针对网络教育的乱象,教育部从2019年开始出台相关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校外线上培训,“双减”之下,大家要树立健康的教育理念,切勿盲目跟风,“确有需求的学生家长,要注意查看其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同时在购买网络课程时,大家要留个心眼,谨慎面对预付消费。”

  “尽量不要选择充值大面额的消费卡,最好即充即用,避免造成损失。”区消保委也进一步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决定办各类“预付卡”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商家的联系方式、经营情况、社会信誉度等基本信息;签订合同时,要特别关注所办卡的使用范围、有效使用日期等相关条款以及服务终止等情况的处理。若消费者在消费期间发现商家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家庭装修惹风波

  去年,消费者童先生因为房屋装修的事,与装潢公司闹得很不愉快。原来,童先生2018年11月委托某装潢公司装修房屋,原以为是一次不错的装修体验,但童先生没想到,因该公司装修过失,造成自家房屋漏水近二年。“因家里不断渗水,橱柜、地板都受潮变形损坏了,我们尝试与公司协商赔偿,但事情一直没有解决。”2021年6月,童先生向区消保委投诉。

  接到投诉后,区消保委立即与双方进行了细致了解,最终,在区消保委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童先生才挽回了损失。

  区消保委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本案装潢公司提供装修服务时,因装修过失,造成漏水二年,使消费者家里橱柜、地板等受潮变形损坏,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理应给予合理赔偿。”

  那么,消费者怎么预防装修纠纷,减少相关损失?

  区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说,在选择家装公司时,消费者要查看是否有营业执照和专业的施工队伍,了解其口碑、知名度和信誉度等。在面对商家促销时,消费者需理性对待,不要轻信低价装修。签订正式合同时,消费者应要求装修公司详细注明施工工期、质量要求、装修材料明细表、付款方式、验收程序等,同时,还要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明确工程拖延的违约责任。

  “消费者还可以经常到装修现场查看工程进度,及时发现装修中存在的问题。”区消保委提醒,工程结束后,要留存合同、票据、现场照片及录音视频等证据,以备出现纠纷时举证。

  还有哪类消费投诉多

  记者从区消保委获悉,去年,从消费者投诉情况看,商品类投诉488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38.33%,投诉前三位分别为:服装鞋帽87件、家居用品65件、家用电器47件。其中,投诉主要问题为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问题、合同问题等,如冰箱、空调不按时送货、安装;不认真履行“三包”义务,符合退换货条件的不予以兑现;维修人员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维修配件收费不合理等。

  之前就有市民投诉,其在某购物频道购买了一款德国不锈钢菜板,收到后却发现并非德国原产,消费者要求七日无理由退货,却遭商家推托。经过区消保委多次沟通协调,商家最终同意全额退款,消费者表示满意。

  去年,印先生在某电商平台看到一则广告,称折叠式电瓶车只要19.9元,于是毫不犹豫下了单。然而,电瓶车却迟迟没有寄来。查询支付记录后,他才发现当时购买的是一张会员卡。印先生多次联系客服电话,可是一直无人应答,只好请求12315协助处理。

  对此,区消保委警示相关商家和经营者:加强诚信宣传教育,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尤其是签订消费合同时,务必了解经营者口碑和消费者评价,切勿盲目消费,“消费者要有风险意识。”

  此外,要看清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收费标准、附赠项目及违约责任,并妥善保存相关单据;若发生纠纷,消费者可致电“12315”投诉或向相关部门反映。

上一条:春天的“味道”从吃红花草开始
下一条:永乐店邀专家解读十八大精神
与我们联系
  • 联系电话:+86-0512-53660867
  • 传  真:+86-0512-53660867
  • 邮  箱:info@investchn.com
Copyright © 2015-2024 InvestCHN.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投促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