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江苏省文物局组织专家对珍藏于南通如皋市档案馆的“中国共产党江苏如皋县委印”进行文物认定,专家组经鉴定后将该印章认定为一级文物,鉴定结果将上报国家文物局备案。
据了解,这枚印章1965年秋出土于如皋县,当时县民政科翻建原国民党看守所的旧房,在清理下水道时发现一个砖形圆拱,内有一只平边铁锅,锅盖上有一双绣花鞋,锅内有百余发子弹、一把刺刀,一副脚镣,以及这枚“中国共产党江苏如皋县委印”。如皋多次对印章的来历进行调查,经走访当年在如皋工作和战斗过的老领导、老同志,并梳理党史、查找史料,认定这枚印章原本属于1929年1月牺牲的中共如皋县委第二位县委书记徐芳德。上海《申报》1929年1月16日报道徐芳德被捕,文中明确提到被缴获物品中包括“‘中国共产党江苏如皋县委印’一方(石质)”。次日南通出版的《南通日报》也刊登了徐芳德被捕的消息,也同样提到了这枚印章。
在查找寻访过程中,如皋市档案馆发现,从1927年至1933年短短几年间,中共如皋8位县委书记中有7位光荣牺牲,平均年龄只有25岁,这枚印章见证了共产党人忠于信仰、不怕牺牲、前仆后继的革命精神。
今年恰逢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如皋市档案馆向文物部门申请对这枚印章进行定级,省文物局组织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南京博物院和常熟博物馆的3位研究员赴当地进行文物鉴定。记者在现场看到,印章由青田石制成,印面约4厘米见方,用小篆字体精心镌刻着“中国共产党江苏如皋县委印”12个字。值得注意的是,这方印章没有印把,厚度只有2厘米,适合在战争年代随身携带。
专家组现场出具鉴定意见认为,该印是中国共产党组织史上已知现存最早的县委印章,极具价值,弥足珍贵;该印有历史文献记载,见于新闻报道;该印有明确的出土地点和时间;该印为青田石篆刻印章,保存完好,章法规整,刀法遒劲,确认是原件精品,3位专家一致同意将该印认定为一级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