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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财政多渠道支持拓宽残疾人自力更生路
发布时间:2021-03-18  来源:普陀区财政局  发布开发区: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帮助残疾人增收致富,近年来,普陀财政聚焦集中安置就业、自主创业就业、职业技能提升三抓手,以精准施财充分调动各类社会力量,帮就业、帮创业,全力支持残疾人通过劳动自食其力、自力更生,确保全面小康路上残疾人一个不落。

  一是集聚全社会合力,引导安置就业。积极发挥各种市场主体作用,吸纳残疾人就业。种养业机构安置就业的,按日均报酬是否高于100元,补助每人每月800元或400元,电商企业每年按安置人数给予不低于区2个月最低工资的奖励;在落实集中安置社保补助基础上,对其他超比例安置企业,每人每月按不低于区4个月最低工资奖励。招人20%以上(100人以上单位10%以上)小微企业,每招一人享受最高20万元贷款贴息,最长三年,总额最高300万元。

  二是激发个体能动性,鼓励自主创业。立足残疾人自力谋生,加大创业政策优惠力度。对首次创业的残疾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并可根据年租金的20%申请场地补贴,每年补贴不超过12000元,补贴期最长3年。如有贷款需求的,在申领营业执照或经认定网络创业三年内,可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于2018年1月1日以后创办的在舟高校生和毕业10年内的毕业生申请额度达6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对残疾人申请担保贷款的,给予全额贴息补助。

  三是造血式精准帮扶,积极授人以渔。基地定点实训与自主参加培训相结合,提高残疾人竞争力。对符合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标准的,按实训人数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最长6个月补贴。实训结束后,残疾人就业的,基地按每人2000元享受一次性留用补贴,同一人同项目享受一次。残疾人集中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免收培训费,并给予误工补助。自主参加培训机构、高职院校等培训的,除享受培训补助外,全额报销差额部分,并按所获证书等级奖励200-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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