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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工贸易企业再迎利好
发布时间:2018-04-12  来源:金华日报  发布开发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3月5日起“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扩大试点范围,金华也在范围内,这意味着我市生产型加工贸易企业均可向海关申请参与改革试点,享受政策优惠。

  据了解,“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改革改变了原先以手册为单元的模式,一家企业只需一本电子账册即可办理所有加贸业务,企业可根据行业特点、生产规模、管理水平等因素设立账册,还可以根据生产周期自主选择合理核销周期,依据生产实际实施单耗自核,充分尊重了企业的生产实际。另外,有深加工结转、外发加工等业务的企业,不再需要录入收发货单。

  3月27日,来到金华海关办理该项电子账册业务的浙江白马实业有限公司申小姐说:“以前我们公司一年要办4本手册,现在只需办一本电子账册,所有加工贸易业务都搞定,深加工结转收发货也不用申报,报关费用还能省下几千元钱,既省钱又省力。”

  “我们希望改革能让更多的企业‘轻装上阵’做加工贸易。”金华海关加贸管理科科长徐丽萍介绍,参与试点企业还可以享受集中内销优惠政策,每月办一次内销征税集中申报手续即可,效率更高,成本更低。

  除了提升通关效率,改革还允许企业补充申报,为诚信守法企业提供最大便利,减少了企业非主观程序性违规情况的发生,为企业建立起诚信容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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