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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在家门口可享京、沪等地优质医疗资源将试点建设区域医疗中心
发布时间:2019-11-07  来源:合肥在线  发布开发区:安徽蒙城经济开发区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印发《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全国首批将试点建设8个区域医疗中心。记者梳理发现,安徽省位列其中。今后,一些重点病种患者将不必长途跋涉,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来自北京、上海等地的优质医疗资源。

  安徽将试点建设区域医疗中心

  在试点地区方面,综合考虑区域内优质医疗资源短缺、没有中央本级医院或达到“国家队”水平的国内一流医院,人口基数大、转外就医多,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等因素,选择在河北、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河南、云南、新疆8个省区开展试点建设。

  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将按照“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工作思路,先行开展试点建设。

  按照规定,试点期间,原则上每个试点省区重点推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不超过3家。

  在大家关心的病种选择方面,今后,安徽省的试点将选择死亡率高、疾病负担重、转外就医集中、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病种,重点建设肿瘤科、神经科、心血管科、儿科、呼吸科和创伤科6个专科。

  在家门口可享京、沪等地优质医疗资源

  按照方案,要在京、沪等医疗资源富集地区遴选若干优质医疗机构,通过建设分中心、分支机构,促进医师多点执业等多种方式,在患者流出多、医疗资源相对薄弱地区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医疗健康”、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推动优质医疗资源集团化、品牌化发展,更好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

  在建设模式上,第一批试点将全部采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立医院模式。首批30家试点输出医院主要从北京、上海两地选取,少量从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5个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地方选取。即输出医院和试点地区政府合作举办独立医疗机构,输出医院负责向试点地区输出人才、技术、品牌、管理,要在较短时间内提高区域内医疗服务整体水平。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此次《方案》提出,今后,将允许区域医疗中心探索符合自身运行模式的管理措施和分配政策;结合自身发展需要,自主招聘,自主确定人员结构,落实用人自主权,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开展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取得的收益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另外,给予区域医疗中心必要的新技术应用政策,鼓励开展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对正在开展临床试验、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在我国尚无同品种产品获准注册的医疗器械,逐步在区域医疗中心开展拓展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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