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后一课”助企和谐用工
发布时间:2024-04-25 来源:京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镇江京口工业园区
“从庭审质证材料看,你们单位的规章制度内容有点问题。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若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庭后,你们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再完善一下规章制度。”这是近日发生在京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里的一幕。
近年来,京口区劳动仲裁院为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劳动纠纷源头治理,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积极推行“庭后一课”普法新实践。在庭审结束后,由仲裁员主动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和用工难题,以案件为基础为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普法,解决企业在用工中的各类风险问题。
针对案件中涉及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依据,深入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完善用工制度。通过“庭后一课”,让仲裁员与企业负责人深入探讨交流,为企业提供具体化、可操作性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也为庭后调解奠定良好基础。
今年以来,京口区劳动仲裁院坚持“调解优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2件,其中182件通过调解有效解决,调解率达95%,列全市第一。下一步,京口区劳动仲裁院将持续深化暖心服务,持续入企走访,将普法课堂搬到生产一线,在常态化、精准化、高效化上下功夫,指导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纠纷,以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助推京口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