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区委常委会召开第105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关于涉外法制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听取并研究关于《丰台区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方案》的汇报等事项。区委书记王少峰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准确把握“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立足丰台区情、具体农情,深入实施“推动农村地区高质量倍增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以实干实绩推动丰台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要贯彻执行《北京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做足做好“土特产”文章,以项目统筹实施为支撑加快城市化进程,以集体产业楼宇化、园区化、片区化发展为方向推动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分批次开展“丰采村”创建,推进城乡融合治理。要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党政“一把手”直接抓、“五级书记”一起抓,强化考核评价和督导检查,确保乡村全面振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要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法治政府创建等方面充分发挥宪法作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一体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要高标准推进丰台法务区建设,积极培育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更好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要一体推进涉外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完善我区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强化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保障。要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抓好专业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会议指出,要因地制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北京市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工作部署,结合我区相关单位机构职能和“街道管村”工作要求,对各区级部门、涉农街镇、村的乡村振兴责任进行分解细化,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丰台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条目清单要体现丰台特色。全区各部门要把抓好“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纳入本部门工作职责、年度重点任务中,细化措施、抓好落实。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持续深化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加强人才培养,打造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的“三农”干部队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