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秋红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市政府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汇报;听取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书面综合报告;审议通过《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听取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书面汇报;通过有关任职事项。
关于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张秋红建议,市政府坚持规划引领,管理好湿地,依法管理好全市湿地资源;坚持问题导向,保护好湿地,加强湿地日常巡查监管,针对湿地保护问题,明确整改责任;坚持绿色发展,利用好湿地,积极探索保护与利用双赢之路。
关于“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张秋红建议,市政府要增强政治意识和担当意识,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跟踪监督,努力把规划愿景转化为发展实景。
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张秋红建议,市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夯实管理基础,增强管理效能,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与完整性;要强化统筹调配,提高使用效益,从“全链条”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不缺位。
关于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工作评议,张秋红建议,要完善农村路网,提升通达能力;要落实管养责任,推动管养质效不断提升;要推进融合整合,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发展动能;要强化要素保障,充分利用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实现用地“进出平衡”,解决用地需求。
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张秋红建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要抓住重点环节,认真执行和研究处理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张秋红建议,市政府及相关承办部门要对全年建议办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全面查。已解决或正在解决的要查实际落实程度,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要持续跟踪,对留作参考的8件要进行具体了解,对基本满意的建议进行逐条分析,确保代表真满意、建议真办理。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广华、潘建奇、李生、王薇,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永海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深红,副市长王汉东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