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阜南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日前,阜阳市阜南县制定了优化本地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综合政策措施。
其中提到,实施购房消费券政策支持。在本文件有效期内在本县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不超过实际支付房价款3%的比例给予购房消费券补贴支持。其中:购买首套房90平方米及以下为1%,90平方米以上为1.5%;购买二套房为2%;购买三套房及以上为3%。文件2023年9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8月5日(含)。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房地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更好满足群众合理购房需求,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日前,阜南县在深入调研、认真研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优化本地房地产市场发展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综合政策措施。
(一)积极实施“双招双引”产业项目发展战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有效扩大产业项目用工和企业人才引进等形成的购房需求,市场细分相适宜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企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
(二)加快实施一批城市更新和功能完善、完善居住社区等新型城镇化项目,以市场回购、定向开发、房票安置等方式落实征迁安置;
(三)加强招商引资,落实投资奖补政策。围绕新能源汽车和装备制造、柳木文化、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生命健康、文化旅游、数字创意等产业发展需要,引进知名开发企业,通过项目自建、项目代建、品牌授权、股权合作等方式来我县投资开发产城融合项目,根据我县“双招双引”政策相关规定和年度内完成投资额及时落实资金补贴;
(四)大力实施开发项目教育、养老、医疗等社会事业配套政策,在地块出让前坚持“规划先行、配套先行”原则,建立地块配套设施完善程度与出让时序相衔接的管理机制,科学合理规划住宅小区周边托幼养老、教育医疗、商业网点、公共场馆、社区服务、园林绿化等生活配套设施,提升居民生活舒适度和满意度。进一步优化教育学区安排,在本县购买住宅、商铺、公寓、写字楼等新建商品房的业主就学子女,可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在所购房屋所在学区就学。
(一)实施购房消费券政策支持。在本文件有效期内在本县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不超过实际支付房价款3%的比例(其中:购买首套房90平方米及以下为1%,90平方米以上为1.5%;购买二套房为2%;购买三套房及以上为3%)给予购房消费券补贴支持。申请人凭所购商品房销售网签备案合同至县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申领购房消费券,在所购商品房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后至县政务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兑现购房消费券;
(二)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一是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单缴职工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额度上限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二是支持公积金余额付首付。支持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可申请公积金余额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三是降低二次申请公积金首付比例。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50%下调至30%;四是提高多孩家庭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二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户;三孩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贷款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户;五是提高各类人才购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正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双一流”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生,在本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单职工、20万元/双职工。对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生,在本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额度在其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增加5万元/单职工、10万元/双职工;六是偿还住房商贷委托按月划转公积金。本县缴存职工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可申请办理偿还商业贷款委托按月划转公积金;七是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上调无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标准,本县职工统一上调至每户家庭1250元/月,每年度不超过15000元。放宽提取次数,缴存人每年度办理租房提取次数由一次提取调整为多次提取,每个月不超过一次。可申请办理租房委托逐月提取公积金;
(三)落实蒙洪洼乡镇居民进城购房政策支持。对自愿以购买本县新建商品住房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蒙洼洪洼地区王家坝、老观、曹集、郜台、洪河桥、地城、于集、公桥、段郢、方集、王堰等乡镇居民及中岗、黄岗、张寨等乡镇涉及行蓄洪区的行政村居民,给予购房补贴支持。补贴面积按所购商品住房产权登记面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200元/平方米,由购房人在办理所购商品住房网签备案后申请补贴,完成所购商品住房不动产转移登记后发放补贴。同时,上述蒙洼洪洼乡镇居民在本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县内各商业银行在贷款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上述蒙洼洪洼乡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在原可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单缴存职工最高增加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增加10万元;
(四)加强人才购房补贴工作力度,实施现役退役军人中立功授奖人员和退役军人中优抚对象购房补贴政策。一是放宽人才购房补贴资格条件。取消人才购房补贴政策中的已购商品房限制,不再查询申请人名下住房情况,只对申请人夫妻双方享受包括征迁安置、居民迁建、住房保障、契税退补等住房福利政策情况进行核查,购房者夫妻两人只能有一人申请且只能申请一次。将获得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人员纳入人才购房补贴范围,按激励贡献类别给予购房补贴,标准参照专业技术类别中的录用时间不超过五年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本县购买商品房时按补贴面积给予600元/平方米补贴。补贴面积按所购商品房产权登记面积计算,购买商品住宅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购买公寓房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其他类别人才购房补贴资格条件和补贴标准继续按照《阜南县人才购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南房联[2022]5号)规定执行;二是实施现役退役军人中立功授奖人员和退役军人中优抚对象购房补贴政策。补贴面积按所购商品房产权登记面积计算,购买商品住宅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购买公寓房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补贴标准根据立功授奖和优抚情况,分级设定。
(五)给予高品质住宅项目政策支持。以建设好房子、好小区为导向,引导开发企业建设绿色、智慧等高品质住宅,支持四代住房等未来社区开发建设,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住房消费提档升级。开发项目可自行核算开发成本和销售价格,自主确定销售备案均价,“一房一价”进行公示。全面开展小区车位、车库现售和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
(一)优化土地出让方式,提升项目审批效率。设立房地产一站式窗口,公布开发项目从拿地到商品房交付审批全流程办理环节,对规划审批、竣工验收等审批事项一站式服务解答。通过“取消环节、合并环节、增加并联审批、提升环节”等措施优化办理环节,缩短开发企业从拿地到商品房交付全流程建设周期;
(二)对已批未建的商品房,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突破原容积率、不降低小区品质等规划要求的情况下,开发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申请对原设计方案进行适当调整;
(三)促进诚信经营。一是实施监管资金差异化管理,对不出现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诚信经营的房地产企业和优质楼盘,可适度下调重点监管资金比例;二是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清理,从严打击违规中介,遏制黑中介欺行霸市行为,优化房地产开发经营环境。
以上政策中的房票安置、购房消费券、蒙洼洪洼乡镇居民进城购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含企业人才购房补贴)、现役退役军人中立功授奖人员和退役军人中优抚对象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除蒙洼洪洼乡镇居民进城购房补贴和购房消费券可以叠加享受外,其他政策不能同时享受,只能享受其中一种。在土地、房屋征迁时选择货币化补偿的,不能享受上述政策。
以上政策自文件执行之日(2023年9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8月5日(含)。相关责任单位依据本文件内容牵头制定并公布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