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导向,着力解决好农民建房需求与宅基地保有量之间的突出矛盾,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有力有序。
针对山区山多地少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祁门县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祁门县农村建房风貌管理暂行规定》《祁门县农村宅基地村级协管员制度》《祁门县农村宅基地违法举报奖励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职能职责。县政府安排工作经费80万元,专项用于宅基地管理工作;将农村宅基地管理职能落实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全县18个乡镇配备了宅基地管理专职人员,111个行政村全部配齐了1名村级组织负责人兼任协管员。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先后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乡镇为民服务中心、乡镇执法大队(综治中心)的工作人员开展宅基地审批管理专业培训;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采取理论教学+实践实训的模式,为全县111个行政村的协管员和乡镇联络员开办农村宅基地管理专题培训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宅基地法律法规专题宣传,做到宣传全覆盖。优化服务,加强与县自然资源、住建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农村宅基地用地计划纳入年度规划,及时依法办理农转用手续;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一站式办理模式,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间,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建立农村宅基地审批信息“县、乡、村”三级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有关事项。
按照审批管理会商机制要求,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乡镇在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中遇到的难题,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解决方案。对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涉及脱贫户、复员转退军人、军烈属、警烈属等特殊主体,坚持“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依法依规、适度从宽、让利于民”的原则,实行一户一策,妥善处理。退役军人王佑金原籍在金字牌镇石坑村,退役后异地定居金字牌镇金字牌村已有三十余年,户口一直在老家,去年房屋年久失修申请翻建,但因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得到批准,通过协调村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原则,做出同意其在本村落户建房的决定,保护了退役军人的合法居住权;凫峰镇凫源村金某宅基地在“二调”中被错划为耕地,一直不能建设,多次上访,协调会上,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将该地块列入今年的土地规划中予以调整,目前该户已经按程序申报。
在有条件的乡镇试点推行农民建房悬挂公示牌制度。农民建房申请得到批准后,由乡镇为其悬挂建房信息“公示牌”,详细记录拟建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面积、层数、位置、审批等信息。将建房信息透明化,既方便了村民之间相互监督,又能确保违建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以公示牌的“小切口”推动农村宅基地管理“大转变”。
经过上下共同努力,目前祁门县宅基地审批管理日趋规范,较好地满足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有力遏制了新增违法占地建住宅问题。2020年以来,全县共受理宅基地申请589宗,已批准335宗、4.74万平方米,14 宗正在审批中,不予批准39 宗;制止农村村民违法占地建住宅问题11起,拆除违法建设8宗,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7件,农村村民建住宅逐步迈入规范化管理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