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去年民间借贷案同比下降5.6%,为近十年首次负增长
发布时间:2019-01-29 来源:澎湃新闻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1月29日在向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作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去年,浙江在总结台州中院“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基础上,推动建立跨部门协同治理民间借贷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贷”“套路贷”等涉众型犯罪,全省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由2017年的上升25.5%变为下降5.6%,系近十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报告》指出,近年来,浙江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占全部民商事一审案件、执行案件的三分之一,并伴生“套路贷”诈骗、虚假诉讼、非法集资、高利转贷等犯罪行为。为规范民间借贷交易秩序,省法院联合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税务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加大对虚假诉讼、高利转贷惩治力度,共建信息共享平台,跨部门协同治理民间借贷。
另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29日向大会作的检察院工作报告,去年,浙江依法打击危害金融安全犯罪,批准逮捕P2P平台非法集资犯罪人员1182人,提起公诉1302人;批准逮捕“套路贷”犯罪人员1905人,提起公诉1390人。“去年台州中院在全国率先推行‘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严打职业放贷行为,截至去年12月,该院民间借贷收案数比去年同期减少9290件,增幅从32.8%降至-25.45%。”浙江省人大代表、台州广电总台电视公共频道副总监王庆在向大会提交的相关建议中表示,但实际操作中,对“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规制手段、联合打击等都还需法律规范。
王庆建议,应尽快将规制职业放贷行为上升为法律规范,建立统一科学的职业放贷认定标准;赋予法院必要的司法规制权力,如驳回起诉、增加职业放贷人举证责任、制裁职业放贷人等;同时建立职业放贷信息互通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