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稳市场主体促进保就业、保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市人社局日前发布《关于定向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告》,明确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为了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以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或在统计、市场监管等部门登记的行业类型为依据,确认企业是否适用缓缴政策。参保企业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参保企业对行业类型划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一次变更申请,变更后在缓缴期限内原则上不再调整。新开办企业符合缓缴政策的可以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
鉴于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即将暂停办理业务,为确保缓缴政策及时有效落地,4月26日之前,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即申即享”:通过数据共享判定符合缓缴政策的企业,在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相关企业通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登录,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申请”模块中确认申请后,即可直接享受缓缴政策。4月26日至5月2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线下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5月21日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恢复办理业务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线上“即申即享”方式办理,也可线下申请办理。
此外,符合条件且已经缴纳2022年4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2022年4月费款。需要提醒的是,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