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中,有人冲锋在前、英勇奋战;也有人默默坚守、无声付出。而这其中,还有一群检察官,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守护正义的使命担当。
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间,17岁的小伟在家先后通过网购的形式购买了两部手机,并将手机调包后再进行退货退款,诈骗金额达12500元。在对小伟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后,公安机关认为,其行为涉嫌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遂于2022年2月将此案移送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而小伟又远在四川眉山原籍就读高三。在这样一个特殊时刻,长宁未检检察官决定启动跨省视频提审。
3月3日,长宁区检察院在高检院、市院九部及技术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与四川眉山市东坡区检察院成功连线。在小伟的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情况下,长宁未检检察官对小伟依法进行了讯问。当日,小伟在其家人帮助下赔偿被害单位12500元。
3月22日上午,东坡区检察院接受长宁区检察院委托,对小伟开展认罪认罚具结工作,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长宁区检察院认为,小伟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其系初犯,日常表现良好,受互联网不良信息诱导犯罪,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已退赔被害单位损失,犯罪情节较轻,且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免除处罚;经诉讼期间帮教,表现良好,还将开展跟踪帮教,再犯可能性不大;且小伟是高三在读学生,拟对其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日前,长宁区检察院召开线上听证会,侦查机关、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听证员均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下午,该院正式对小伟做出不起诉决定,并邀请法援律师和社工,在线上共同召开不起诉决定宣告会。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进行法治教育。
视频另一端的小伟父亲表示:“我们一定以后加强教育,教他好好做人、走正道,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感谢上海长宁检察院。”
案件发生后,小伟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悔罪态度良好,也重新有了生活和学习的目标。小伟父母平时对孩子疏于管教,与本案的发生也有一定关系,检察官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于是,该院委托长宁区青少年社工站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小伟的法定代理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与社工、法定代理人组成帮教小组,远程异地对小伟继续跟踪帮教3个月。
疫情能阻隔两座城,但阻隔不了未检检察官对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他们用必胜的信念和温暖的举动,给未成年人撑起一片希望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