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研究部署清廉诸暨建设相关工作。绍兴市委常委、诸暨市委书记沈志江主持会议并讲话。张昆仑、郭浩良、孟国锋、潘超英等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不是中心组成员的有关副市长参加。董海潮、李海裕、郦小飞作交流发言。
沈志江指出,《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的系统集成,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勇于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对于我们走好新时代赶考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与清廉诸暨建设的谋划部署融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巡视“回头看”贯通起来,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沈志江强调,聚焦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进一步增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总书记有号令、上级有部署、诸暨见行动”。要把正风肃纪抓在手上,持之以恒开展监督执纪、久久为功培树新风正气,进一步严抓惩治、常抓纠治、狠抓防治,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要把日常监督严在经常,围绕持续擦亮“枫桥经验”金名片,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将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把责任链条紧在实处,以做深做细“五张责任清单”为主抓手,进一步深化落实“四责协同”,切实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形成合力。
沈志江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对照《条例》规定,以“七张问题清单”为总牵引,坚决扛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同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和支持力度,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条例》的执行力度,主动对标、严格落实,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健全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制度机制,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党的工作机关要立足本职本责,充分发挥作用,协助党委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