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获全国群体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21-10-19 来源:乐清日报 发布开发区:浙江乐清经济开发区
日前,国家体育总局召开了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乐清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荣获2017-2020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这也是我市首次获此殊荣。
自温州列为全国社会力量办体育试点以来,乐清市勇当急先锋,积极盘活社会资源,通过公私合办、民办公助、民间独资、体教结合等方式,今年共举办(承办)了温州市第十七届运动会、中雁荡跑山赛、东西塔徒步、雁荡杯象棋比赛等各类体育赛事50余场,实现举国体制与市场机制的双管齐下,社会体育力量持续“输血”,打造出社会力量办体育的“乐清样板”。全市现有单项体育社团41家,实现便民体育设施全覆盖;备案体育类基层社会组织188家;社会体育指导员3700人,活跃在公园、广场、社区等地,开展科学健身指导;开展送体育下乡和送体质监测进基层活动,2020年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4.1%。
打造24公里的城区风情健身步道,投用国民体育检测中心,建成各类球馆2200个、游泳场馆50个、体育公园90个、健身步道215条、百姓健身房32家,场地总数达到3043处、体育场地面积348万平方米……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方面,乐清实现华丽蜕变,沉甸甸的数据助推全民健身的热潮,成功打造10分钟“健身圈”。先后创成全国老年人气排球之乡、全国首批县域足球典型,获评省运动休闲基地、省群众体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以及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等。
据悉,全国群众体育先进评选是群众体育领域内唯一经中央批准开展的评比达标表彰类活动,每四年表彰一次,是我国群众体育工作的最高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