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是了解国情国力、指导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统计数据源自千家万户,统计基层基础关乎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提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进一步做好新发展阶段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我县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突出制度保障,建立健全基层基础制度体系
一是明确工作重点。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意见》,组织召开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了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各项政策和重点工作。二是加强专项考核。在2019年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单列统计工作考核分值基础上,2020年又专门制定出台《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工作考核办法》,激励乡镇(街道)、部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提升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三是落实奖励政策。制定《关于开展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评价的通知》和关于《新昌县企业统计人员岗位评价奖励办法(试行)》的补充说明,对“四上”及500万元以上投资项目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对考核合格者予以每人每月200元工作奖励,对市级考核优秀者每人每月再奖励100元。目前已下发《关于下拨统计人员岗位奖励经费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高新园区和经开区及时安排落实本级资金,确保奖励经费于财政局下拨之日七15日内发放到位。
(二)优化机构配置,配齐配强统计工作人员队伍
一是增加工作力量。结合机构改革,积极向上争取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2019年新昌统计局新增中层副职职数1个,新增事业编制2名。二是完善机构设置。乡镇(街道)均设立专门的统计工作办公室,并明确1名统计分管领导,统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经发办主任担任,负责履行综合统计的管理职能。三是夯实基层队伍。根据所属区域基本单位数量,要求在500家以下的乡镇(街道)专职统计人员不少于1人,500-1500家的不少于2人,1500家以上的不少于3人。其中省级以上中心镇应增配兼职统计人员1名。目前,12个乡镇(街道)共配备统计人员33人,其中专职统计人员13人,兼职统计人员20人。
(三)加强培训指导,全面提升统计业务工作能力
一是加大专题培训。大力推进“培训服务年”计划,分月份分专业安排不同的培训方式和项目。2020年举办业务培训20次,培训近1000人次,业务知识季度测试3次,参加测试130余人次。二是推广线上培训。积极推进新媒体技术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应用,开展各企事业单位统计人员在线继续教育,2020年共有418人报名参加在线培训,278人通过考试。三是巡查指导培训。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三驻三服务”、“三促三下沉”等活动为载体,结合统计工作巡查检查,以查代训,强化统计人员现场业务指导,有效解决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020已累计检查指导单位332家次。
(四)规范数据管控,有效有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全方位加大法规宣传。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普法宣传,对统计人员开展统计专项法规培训,对大众利用新媒体广泛开展统计工作常识宣传,全面提升社会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二是全流程严把数据质量。强化统计数据源头管理,完善原始资料台账,做到数出有据。规范数据上报流程,做到即录即审,加强异常数据审核,确保及时性、逻辑性、准确性有机统一。三是多层面开展执法检查。每年度制定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计划,严格“双随机”执法检查,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二、当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统计人员力量依然薄弱
我县12个乡镇(街道)专职统计人员仅占比39.4%,远低于兼职统计人员比例。同时,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岗位变动频繁,身兼数职,精力比较分散,统计人员流动大、兼职多对当前统计数据质量有一定影响。
(二)统计人员的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一些企业统计人员素质不高,多为兼职,对统计业务理解不深入。乡镇(街道)33名统计人员统计专业毕业为零,数字相关专业毕业8名,统计人员学历专业与统计工作不匹配,高学历不多,对统计数据的深入思考和调查研究不够。统计人员的培训内容相对滞后,不够丰富,课程偏少,系统性、针对性不强。培训的方式以传统上大课为主,缺乏小班化、互动式培训,操作性不强。
(三)重视统计工作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一些企业单位对统计工作了解不够、认识不足,基础资料不健全,原始记录不完整,统计台账不规范。一些群众认为统计工作与自身无关,对统计工作缺乏理解支持与配合。一些基层领导只重结果不看过程,统计工作保障还不够有力,对统计数据质量缺乏足够重视。部分统计业务人员法制意识不够,对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认识不清。
三、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几点建议
按照“制度完善、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管理科学”的要求,扎实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各个环节的建设,多措并举提高工作整体效能,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夯实基础,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推动新发展阶段统计工作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统计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基层统计工作保障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做好基层基础统计改革工作作为破解统计发展难题、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有力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解决基层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在人员配备、业务经费、数据管控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投入和保障。继续完善统计工作专项考核办法,加强对部门、乡镇(街道)的监督考评。
(二)充实和加强统计工作力量,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组织体系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设置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统计机构,配齐专、兼职统计人员。创新基层统计层级管理模式,积极应用新技术手段,层层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单位统计工作网格化管理。加强村(社区)统计网络建设,明确村(社区)统计人员。增设基层统计人员岗位补贴,确保统计人员专编专人专用。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分级分层精准培训,培训实施“学时制”管理,做到综合能力培训、网络在线培训、专项业务培训、新任入门培训相结合,切实提升培训效果。
(三)改进统计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基层统计业务规范
加强重点领域统计数据质量监管,以统计台账倒逼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继续加大统计工作巡查检查,以查代训,现场指导规范数据档案台账。乡镇(街道)、园区应按照谁培育谁为主和属地为辅的原则,规范所有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设置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加大统计数据监督检查力度,建立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以法治手段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