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涉及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自组建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署要求,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出台了一系列特殊的医保报销政策,切实织密疫情防控“医保网”。
制定特殊医疗保障政策 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救治
目前,广东在全国率先将新冠肺炎确认疑似参保患者发生的符合国家、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全部临时纳入特殊医疗保障范围,实现确认疑似和确诊的参保患者就医“全覆盖”;率先将新冠肺炎筛查对象纳入特殊医疗保障范围,实现符合规定的新冠肺炎CT筛查、核酸筛查零自费,大大推动“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率先做好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前的医疗保障工作,待认定工伤后,再与工伤保险基金结算。
广东还大幅提高筛查对象、确认疑似、确诊参保患者医疗保障水平。将全部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同时结合广东实际,规范境外来粤返粤人员医疗保障政策,防范输入性风险。
疫情期间,广东全省共预拨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医保基金22.20亿元,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度,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保障自身健康。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会同其他部门通过减征、降费、延缴“组合拳”,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和阶段性降费,为企业减负,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完善全民医保体系 稳步提升保障水平
近年来,广东省医疗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截至2019年,全省基本医保参保人数为1.078亿人,总体参保率达98%以上,实现制度和人群两个全覆盖,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全省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7%、76%。门诊特定病种范围不断扩大,28种诊断明确、治疗周期长、费用较高的疾病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免起付线,按住院比例进行报销。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全省政策范围内的门诊报销比例超过50%,保障群众常见病和多发病。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提高至不低于60%,并向困难群体倾斜。
推进医保扶贫工作 发挥医疗救助托底功能
近年,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其他部门印发了《广东省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工作的通知》等政策,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采取“免收住院押金”、建立“二次救助”制度等一系列措施,为贫困人员的医疗费用给予救助。
据统计,2019年,全省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96亿元用于资助困难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参保人数305万人。
2019年,广东全省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6.5亿元用于门诊和住院救助,救助困难群众321万人次,逐年提高低保对象的医疗救助比例和救助标准。
截至2019年底,广东所有地市均已统一各县区的医疗救助政策和相关标准,并已基本完成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工作。
全面实现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
2019年9月,广东省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已实现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全面实现包括医疗救助在内的全部医疗保障内容的“一站式”结算。目前省内21个地市均已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住院结算。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0年将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医保精准扶贫,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衔接,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员负担。全力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疗机构上线,研究门诊特定病种和普通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支付方式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医保治理水平、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