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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首批企业“飞地”开始认定
发布时间:2020-05-20  来源:中国金华  发布开发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

  5月15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市区首批企业“飞地”开始认定,认定通过后,企业可享受相关引才优惠政策。本次认定申请截至时间为6月15日,认定结果有效期两年。

  据了解,在我市各级政府主导建设“飞地”落户的企业,或在市域外自主设立研发分支机构的企业,可申请“飞地”认定。其中,企业自主设立的市域外研发“飞地”,其主营业务应当为金华企业提供科研服务,且企业(含子公司、控股公司)整体税收的80%须交至金华。认定申请需提供企业“飞地”营业执照及办公场所的租赁或产权证明、财务报表等材料。

  我市对属于企业研发机构性质的企业“飞地”,按提出申请、部门联审、公示、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认定;对落户政府主导建设的“飞地”中的企业,由人力社保部门直接认定。

  企业“飞地”认定后可享受人才津贴和礼包、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职称评审和项目申报的优惠政策。对民营企业“飞地”全职引进,且薪酬由金华企业直接发放的人才,可按现行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政策。企业“飞地”全职引进的人才,可突破人事社保关系限制,在金华参加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技能)考评,可申报我市各项人才工程和项目。人才津贴和礼包可参照“智选金华”的高校毕业生津贴、大学生礼包两项政策享受补贴,标准为企业“飞地”全职引进博士或副高职称人员每人每年1.4万元、硕士或工程技术类中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年8700元、“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6300元,以上引才补贴将发放给企业,符合条件人才不受户籍所在地、参保地等限制。经认定的“飞地”企业,可在政策有效期内每年的9月提交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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