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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0-05-07  来源:嘉兴日报  发布开发区: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

  近日,记者从嘉兴市民政局获悉,根据省民政厅发布的《关于开展首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进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到2020年底,全市计划建成镇(街道)社会工作站50家,并形成符合嘉兴实际的地方标准,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全覆盖。

  据了解,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服务内容包括:为属地社会工作者提供能力提升、继续教育、资源对接等服务;指导辖区内项目承接机构为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及流动人口、问题青少年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统筹开展辖区内社工项目信息发布、立项、督导、评估服务;为镇(街道)、村(社区)培育社工人才和居民骨干,推进社区微治理服务。

  近年来,嘉兴的民政事业得到了飞速发展,民政经费投入日益加大,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由于民政工作纷繁复杂、涉及面广,且伴随社会矛盾的深刻变化,群众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远离城市的地区,基层民政成了民政系统力量最为薄弱的部分,身居一线的基层民政人员经常一人管辖负责几个村(社区)的民政事务,城市社区民政专干也常常需要面对繁杂的民政工作。而民政工作又不同于一般的行政事务,民政对象往往处于基层,但基层民政力量又无法满足基层群众的需求。破解民政工作中的这一难题,既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更要在新形势下继续强化社会治理创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以及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首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专业优势,嘉兴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将镇(街道)社会工作站打造成为基层社工人才发展平台、社会工作服务资源整合平台和社会治理服务协同参与平台,在实践中培养一支本土社工人才队伍、培育一批基层社工服务机构,通过不断完善设施、健全机制、提升功能,带动实施一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根据要求,今年在各镇(街道)设立的社会工作站将设置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办公活动场地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独立办公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并配备专门的个案室、小组活动室、多功能教室、档案室等,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服务设施,围绕“功能多样、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服务精细”的目标,推进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各镇(街道)可依托现有的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推进站点建设,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单设,实行独立运作。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原则上要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内部职责分工,实行实体化、社会化、专业化运作,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每个社会工作站应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持证社工不少于3人。社会工作站必须制定包括统筹协调机制、工作运行机制、联席会议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以及激励惩罚、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培训管理、志愿者管理、场地使用管理、档案管理等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承接运营,可以通过财政拨款、社会筹措相结合的办法,多渠道保障社会工作站建设和正常运行经费,确保高效、有序、规范运转。

  “镇(街道)社工站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社会工作全行业的发展,通过行政手段引入社工嵌入民政服务领域,在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第二年、第三年,应该更好地利用镇(街道)社工站。”嘉兴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全市建立社会工作站不仅需要引导镇(街道)社工做实民政领域兜底性服务,更要调动发挥镇(街道)社工本职能力,为镇(街道)社工让渡发展空间,让他们能够深入群众,策划并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避免镇(街道)社工行政化。一方面,镇(街道)社工要处理好民政与社工之间的关系,从嵌入走向融入,用融入的心态处理关系,用社工的方法解决群众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要适当为镇(街道)社工让渡空间,真正让其发挥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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