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我市召开《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布置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居亚平参加会议并讲话。市政府在会上布置我市贯彻实施工作。会议邀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林作法规专题讲座。马梅芝、俞顺虎、余广宇、朱建华参加。
居亚平指出,作为全国首部省级层面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加强立法保障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相关要求,聚焦破解我省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提振民营企业信心、再创民营经济优势、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居亚平要求,要把宣传贯彻《条例》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通过《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实推动政府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有效支持和帮助民营企业战胜疫情挑战,加快复工复产。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面临各种困难和问题,鼓舞和引导企业树立信心,化“危”为“机”,加快发展。
居亚平强调,要把宣传贯彻《条例》与打造中国营商坏境最优城市相结合,充分释放各级政府治理效能,营造产业创新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紧紧抓住美丽经济幸福产业、数字经济智慧产业两大战略性主导产业,加快推动“5459”大产业创新体系落地,实现产城人文高度融合、产业链生态圈系统高效,用法治方式推进市委产业创新发展大会精神落地见效。
居亚平要求,各级政府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具体配套政策,将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相关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推动《条例》各项内容落实落地落细。各级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履职不缺位、不越位,为民营企业作指导、保权益、促发展。相关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法规规定,在贷款利率、贷款条件等方面多出惠企实招,保障民营企业信贷公平。各级主流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联动开展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执法检查,依法保障和推动我市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高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