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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变化
发布时间:2020-03-10  来源:桐庐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浙江桐庐经济开发区

  疫情影响下,企业公积金怎么缴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日前,记者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庐分中心了解到,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实施细则,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

  全市范围内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3%,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申请对象为桐庐县范围内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其他单位除外。

  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需在2020年6月底前提交申请。在申请时,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企业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或《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企业缓缴申请表》;提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书,决议书中需说明企业存在的困难及职工审议表决通过等情况。

  企业可登录杭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表,填报后按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向中心提交申请。其中,线上申请的企业,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公积金中心网厅)上传材料提交预审,中心预审通过后通知企业邮寄材料,收到材料后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短信告知企业;线下申请的企业,持申请材料就近至中心各办事网点办理。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不能同时申请,具体比例、期限以审批结果为准,并从审批当月起生效。需特别注意的是,降低缴存比例为每月20号(含,遇节假日提前)前审批通过的,自当月起月缴存额按审批结果生成;20号后审批通过的,次月起月缴存额按审批结果生成;住房公积金缓缴为20号(含,遇节假日提前)前审批通过的,当月起暂缓缴存;20号后审批通过的,次月起暂缓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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