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切实做好口岸船舶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08 来源:中国交通报社
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发、高发态势,口岸疫情防控形势日益严峻。3月5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全力做好疫情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工作,建立与当地政府、口岸卫生检疫部门的应急联络机制,落实各项联防联控措施,切实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部海事局及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配合海关(卫生检疫)等部门共同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当地海关(卫生检疫)、边防、卫健等部门及港口、引航等单位的联系,接到航运公司、船舶、代理等方面有关疫情信息报告后,第一时间向上述部门、单位通报。
口岸联防联控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通知强调,各海事管理机构要做好船舶入境审批和动态监管工作,加强水上交通组织和管理。要充分利用VTS、AIS等多种手段加强对国际航行船舶,特别是来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船舶的监控,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船舶管控及船舶、船员处置工作。
在切实做好现场执法人员自身防护方面,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况外,避免对来自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船舶开展现场登轮检查。确需进行登轮检查的,在海关(卫生检疫)检疫合格且按要求做好自身防护后进行。要通过非现场方式督促船舶做好安全自查和缺陷整改工作,保障船舶安全。同时,通过发送邮件、代理转达等方式,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传达至航运公司和船舶。
根据部海事局此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部海事局还要求重点关注中韩、中日班轮运行情况,提醒辖区中韩、中日班轮管理公司做好所属船舶疫情防控工作,为所属船舶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