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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市场防控再加码!嘉兴经开区发布硬核十条
发布时间:2020-02-08  来源:嘉兴在线  发布开发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嘉兴经开区范围内专业市场集聚,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根据张兵书记围绕“五份考题,打好五场战役”的防控要求, 2月7日,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国际商务区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市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区专业市场防控十条举措。

  第一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市场主体必须对经营户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所有经营户及其员工建立“一员一档”,相关表格报各街道或商品交易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第二条:市场主体要按规定提前对在湖北省和省内温州、台州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商户进行告知,在疫情解除前一律不得提前返回嘉兴。

  第三条:经营者为湖北籍、温州籍、台州籍的商铺实行申报经营,申报需要提供商铺所有从业人员“一员一档”材料、法人(负责人)承诺书和市场主体承诺书,交属地街道或商品交易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经营。

  第四条: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每个市场只能保留两个通道,一个进口、一个出口,其余通道必须全部关闭。

  第五条:所有进出市场人员、车辆进行登记,车辆入场前必须进行消毒。所有进出市场人员必须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发现从湖北、温州、台州地区来的或有发热、感冒、咳嗽症状、呼吸道感染的人员,禁止进场,并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上报属地街道或商品交易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第六条:市场主体必须要求各商户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在各商户公示。

  第七条:严禁举办各类促销活动,避免人员集聚造成交叉感染。

  第八条:严禁出现趁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快查处。

  第九条:严格经营管理,商品货物管理要做到货物来源可查、索证索票齐全、食品安全到位,确保检疫合格及可追溯。

  第十条:加强环境整治和安全管理,必须每日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杀,消杀覆盖到每个摊位。垃圾日产日清,消除脏、乱、差问题和乱搭建、乱堆放、乱排放等现象。

  十条举措发布后,经开区还将对辖区内专业市场疫情防控和复市开展巡回检查,对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的市场进行约谈直至处罚,对于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市场,追究举办者和管理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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