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部门保障疫情防控经费
发布时间:2020-01-29 来源:马鞍山日报 发布开发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1月28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财政部门全力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强化资金监管,将疫情防控资金拨付放在优先保障位置,为我市打好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据了解,市财政局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建立“绿色通道”便利防控采购。截至目前,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安排的疫情防控有关经费均已及时拨付到市卫健部门,由部门自行采购防控疫情急需的设备、耗材等,确保相关设备和物资及时供应。同时,扎实做好资金使用监管,严防专项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确保每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积极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疫情流行期间,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对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含异地就医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实施综合保障。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已会同市医保部门预拨医保资金至集中收治的定点医疗机构,用于支付患者医疗费用,确保患者治疗不因费用问题受影响。
落实临时性补助政策,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以及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规定给予临时性补助。
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市财政局将统筹全市财力,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保障一线工作人员需要;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及时拨付医保资金到集中收治的医疗机构;视疫情发展和防控部门资金需要,随时统筹调度资金,全力以赴配合打好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