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汝于成”获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发布时间:2020-01-13 来源:丹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丹阳经济开发区
“关于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第一批)”公示,江苏省2019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共41个,我市玉汝于成慈善基金会位列其中,这也是我市目前公示的唯一一个获得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
作为我市首家民间慈善基金会,丹阳市玉汝于成慈善基金会成立于2019年5月,致力于开展助学、济困、助残、救孤、扶老、赈灾等多项慈善活动。
据了解,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的有关要求,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