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合区率先在全市出台食品贮存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0-01-10 来源: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
近日,为强化冷藏冷冻食品行业监管,维护舌尖上的安全,六合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率先在全市出台食品贮存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指导意见。
根据《六合区食品贮存服务经营者备案管理指导意见(试行)》,食品贮存服务经营者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在提供食品贮存服务前,向营业执照所在地的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并提供备案申请表、营业执照、食品贮存使用房屋合法证明、现场平面图和工具设备清单等相关材料,并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存储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预警机制,落实岗位责任,强化内部管理,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经过前期的各项工作准备,六合区已经对南京大生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出第一张《食品贮存服务经营者备案证明》。下一步,六合区将对全区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普查,并指导其进行备案,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依法开展食品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