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从市委编办了解到,继市本级及各区县(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挂牌完成后,市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三定”规定已正式印发,标志着该项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完成了关键一步。
据悉,宁波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从执法体制、机构设置、职责整合等方面入手,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归并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争取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行政执法体系。
“过去在基层,由于层级职责不清或者执法主体不明,难免存在多个‘大盖帽’管一个小商贩的情况。我们希望通过此次改革,合理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市委编办工作人员说。
这一次,我市积极推动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整合,市场监管领域整合了原市场监管、质监、物价及商务、盐业等执法职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整合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等执法职责;文化市场领域整合了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执法职责,有条件的区县(市)进一步将体育执法纳入其中;农业领域整合了种畜禽、肥料、农机、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等执法职责;交通运输领域整合了公路、道路、客运、港航等执法职责。
与此同时,以此次改革为契机,我市加快推进执法力量下沉:对执法层级设在市级的海曙、江北、鄞州三个区,坚持“一盘棋、一体化”思路,大力推动执法力量和资源向三区倾斜,明确市级执法机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和重大案件查处,日常执法以三区为主;对实行“局挂队牌子”模式的7个区县(市),坚持机关“瘦身”和一线“强身”相结合,执法中队机构限额全部用于执法协调、法制指导及执法办案,且充实到一线的执法力量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的85%。
下一步,宁波还将按照省里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要求,5个领域中生态环境保护、农业、文化市场的部分执法事项和资源将纳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基层市场监管所、交通运输管理所将纳入乡镇(街道)联合执法范围,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