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种“特药”可在人医门诊药房购取
发布时间:2019-12-11 来源:丹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丹阳经济开发区
为保障参保人特殊药品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市医疗保障局日前确认市人民医院门诊药房为特药定点药房,参保患者使用特药凭特药待遇证、特药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社会保障卡可到市人民医院门诊药房购取药品。
据了解,医保特殊药品主要指治疗重大(罕见)疾病临床必须、疗效确切、价格昂贵,且由国家通过谈判机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医保特药实行“三定”管理,2018年市人民医院被确认为丹阳市特药定点医院,其中丁丽芳等15名医师被命名为特药责任医师。另据悉,35种特药多为恶性肿瘤靶向药品,有明确的限定病种和适应症,虽已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但之前由于我市没有特药定点药店,我市的参保患者只能到镇江等外地购买,个人需要全额垫付费用再回市医保中心报销。
为保障医保特殊药品的供应,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医保局确认市人民医院门诊药房为特药定点药房。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符合特药使用条件的参保患者,可由特药责任医师填写《镇江市医疗保险特药使用申请表》,经市医保中心审核并领取待遇证后,参保患者凭特药待遇证、特药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社会保障卡到市人民医院门诊药房购取相应药品,彻底解决参保人员“跑腿、垫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