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从市财政局获悉,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关于全面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据了解,《意见》确定了四项基本任务,分别是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政策体系、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以及健全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意见》要求各级政府预算收入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制定脱离实际的收入增长目标,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和超出限额举借政府债务。政府预算支出要优先保障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在资金安排时,注重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健全财政专项资金定期评价和退出机制,及时清退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简单地说,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我们将优先保障,绩效一般的将督促改进,低效无效的将削减预算或直接取消。”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一般来说,确定项目和政策要经过决策程序,财政资金安排则要经过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环节,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整个资金安排的运行过程关进“制度笼子”,形成包含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内容的闭环系统。同时,《意见》将预算绩效管理的关口前移,要求部门单位对新出台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依据。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建立重大政策项目跟踪问效机制,推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转移支付等挂钩,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实行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制,切实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到实处,最终达到全链条的绩效监督。
该负责人介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并将相关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这意味着政府的“钱袋子”将变得更透明。各级财政推进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随同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并同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