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我们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优势,大力培育外贸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质量,市政府印发《金华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实施方案》。
据介绍,我市将围绕打造无国界贸易的目标,以中国(义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获批为契机,充分发挥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开放、多维、立体的特点,按照“基础设施完善、发展要素集聚、生态环境良好、主体丰富多元”的工作要求,通过实施“主体培育、政策创新、体系优化、数据回归”四项举措,大力开展“3363”行动(实施三项行动、创新三类政策、优化六种体系、开展三个探索),确保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我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制造企业将达360家,跨境电子商务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超30%,总额超410亿元;电子商务自建品牌将达30个;中国(义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210进口业务超10亿元;开展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试点的县(市、区)达5个以上;至2023年底,全市80%以上外贸生产企业将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跨境电子商务网络零售总额计划超1000亿元;电子商务自建品牌达100个;中国(义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1210进口业务超40亿元;国家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试点9610业务同比增长超30%;各县(市、区)实现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试点全覆盖。
据了解,我市将开展主体培育工程、创新政策机制工程、优化服务体系工程、实施监管创新工程。具体包括实施“金华制造 跨境平台”专项行动、实施“产业园区 跨境电商”提升行动、实施“产业集群 数字化出海”培育行动。支持各县(市、区)开展省级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已列入试点的县(市、区),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培育实施方案,未列入试点的县(市、区),2019年完成申请方案制定并逐步完善,组织培育和推进。至2023年,实现全市各县(市、区)省级跨境产业集群试点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