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获评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发布时间:2017-09-30 来源:宁海经济开发区 发布开发区:浙江宁海经济开发区
近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认定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市、区)的通知》精神,宁海县获评第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16年1月环保部正式授予宁海县“国家生态县”称号。宁海县内五大溪流(白溪、杨溪、青溪、凫溪、中堡溪)水质优良,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全县森林覆盖率达63%,城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率达到88%以上,国家级生态乡镇累计建成17个,省级生态乡镇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