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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笔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落地 南雁公司收到退税款111.68万元
发布时间:2019-10-24  来源:太仓新闻网  发布开发区: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记者从太仓南雁新能源传动有限公司获悉,10月18日,该公司收到税务部门的退税款111.68万元,成为我市首家成功享受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企业。该公司负责人称赞税务部门服务诚信、办事高效。

  增值税纳税人当期销项税款不足以弥补其进项税款时,其差额称为留抵税款。据浏河税务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8年以前,我国对增值税留抵税款不予退税,而是让企业结转下期抵扣。这样做相当于企业预缴税款,占用了企业现金流,对前期投资巨大的制造业、高科技重资产企业不利。

  2018年,我国开始对部分先进制造业等行业试点退还部分增值税留抵退税。今年3月,财税部门发文明确,从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当然,纳税人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按相关安排,10月起,符合条件纳税人就可开始办理退税。

  太仓南雁新能源传动有限公司抢先尝到政策优惠“大餐”,这主要得益于新一轮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的启动。太仓南雁新能源传动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汽车零部件的大型企业,年产值超亿元。近期由于公司投入较大,资金一度周转困难,且留抵税金较多。浏河税务分局在开展主题教育为企解难题活动中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上门服务,宣传相关政策,分析企业情况,辅导企业正确享受政策。

  10月17日,接到该公司有关退税申请资料后,浏河税务分局按照“快审、快退”的工作流程,结合企业的纳税信誉度,组织人员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仅用一天时间就让企业享受到国家的税收政策,解决了企业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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