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召开第九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17-09-26 来源:海盐经济开发区 发布开发区:浙江海盐经济开发区
9月22日下午,海盐县政府召开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研究了《海盐县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2017-2020年)》、《海盐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议题。会上还专题学习了《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碎社主持会议。
建设海洋生态文明是海洋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海盐县创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实施方案(2017-2020年)》,海盐将进一步强化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优化海洋资源配置、夯实海洋基础支撑、加强海洋灾害防控、提升海洋执法能力,全面提高海洋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能力,努力建设综合实力较强、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成为浙江省海洋生态建设示范区。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土壤环境,海盐立足县情,制定了《海盐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县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利用率不低于92%。到2030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