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食盐安全筑起新的防线
《金华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印发。遵循“突出食盐安全、释放市场活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依法治盐”的原则,我市将加快推进盐改步伐,为食盐安全筑起新的防线。
根据方案,我市将实行政企分开,推动盐企转型,建立专业化的监管体系;加强盐业的运行调控、价格监管、科学加碘、工业盐运销、标识管理等,消除食盐安全风险和隐患。同时,我市还将建立食盐储备体系,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和稳定食盐市场。
方案明确,2017年为盐改过渡期。8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盐改方案的制订;9月底前,完成盐业监管职责调整;12月底前,新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全面建立并有效运行。
政企分开 完善食盐监管
长期以来,食盐批发企业政企不分,既是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从国家到地方,层层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其核心就是要推行政企分开,建立专业化监管的新模式。
根据我市实施方案,要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盐业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等行政管理职能,建立职责分明、协调有力、组织严密的盐业监管体系。原来市盐务局承担的监管职能,由市经信、市场监管、卫计、质监、物价、环保、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进行专业监管。
比如,盐业的行业管理,由市经信委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食盐零售价的监测和干预,由市物价局负责;工业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管,由市质监局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共同依法加强食盐安全监管。
为推动盐企有序转型,我市鼓励国有食盐批发企业在保持国有控股基础上,采用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开展战略合作和资源整合。通过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从而增强盐企的生机和活力。
层层管控 确保食盐安全
从加强盐业运行调控出发,我市明确要求发挥现有9家食盐批发企业的主渠道作用,鼓励食盐批发企业与定点生产企业兼并重组、合作,其他各类商品流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盐改后,我市将加强科学引导加碘补碘,组织开展碘缺乏病监测,指导群众科学补碘。对非碘食盐的销售,明确由市盐业公司组织实施,加强定点销售的监管,满足特定人群对非碘盐的消费需求,禁止在食盐市场擅自销售非碘盐。
对工业盐、工业副产盐等非食用盐,一方面要建立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同时实施盐产品标识管理,外包装上要有明确标识,目的是为了严防其流入食盐市场。对腌制食品加工区等重点区域和食品加工用盐企业,相关职能部门也将加强动态监测,严打食盐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为稳定食盐价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监测,一旦发生价格异常波动,可采取投放储备等干预措施,平抑普通食盐市场。
加强储备 稳定食盐供应
食盐作为生活必需品,稳定市场供应始终是第一要务。
根据盐改要求,我市将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组成的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食盐的安全供应。其中,市级政府食盐储备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月均食盐消费量。企业食盐储备,对批发企业的最低库存和最高库存进行“双限定”,防止食盐市场供应短缺和企业囤积居奇,最低库存不得低于本企业正常情况下1个月的平均销售量。
我市还将加快建设全市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同时,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全市食盐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将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每年定期公示。若有违法失信行为的,将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直至采取行业禁入和退出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