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发布时间:2019-09-29 来源: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
9月2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丰县荣获国务院表彰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为受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颁奖。县委书记、县长娄海赴京参加了表彰大会。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少数民族民生事业蓬勃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成效明显,各族群众和谐相处,民族领域和谐稳定,为推进全县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发展少数民族经济上,我县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大精准帮扶力度,紧密团结各族群众,把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两年,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区域基础设施得到加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开创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新局面。我县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