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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新政10月起开始实施
发布时间:2019-09-27  来源:江阴日报  发布开发区:江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记者昨天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获悉,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长期健康运行,我市将从10月1日起对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及执行标准进行规范及调整。

  此次公积金新政,对现行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借款申请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同时贷款额度将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余额挂钩,缴存年限分为未满24个月、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满36个月三个档次,对应的贷款额度分别为缴存余额的5倍、7倍、10倍。借款申请人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并共同申请贷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乘以各自缴存公积金年限对应的倍数之和。若配偶为现役军人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前述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的2倍计算。

  此外,新政施行后,贷款的额度也将与借款申请人还款能力相挂钩,公积金管理部门将在保证职工家庭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月收入的60%的标准,确定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限。月收入按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前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推算。值得注意的是,借款申请人配偶为现役军人的,月收入可放宽至申请人缴存基数的2倍计算。

  据了解,新政中还进一步完善了救济性条款,明确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不受缴存年限、缴存余额的限制;职工家庭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其公积金缴存余额挂钩。缴存年限同样分为未满24个月、满24个月未满36个月、满36个月三个档次,对应的贷款额度则为最高贷款额度的50%、70%、100%。

  从具体内容来看,此次公积金新政还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政策、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的认定标准、调整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规定等方面。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阴市分中心提醒市民,可登录无锡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住房公积金管理专栏了解此次公积金新政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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