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中国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股份)增资项目签约仪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举行。此次会议上公布,中盐股份目前已完成混改项目的资产重组工作和产权交易所挂牌、摘牌、遴选、投资者二次报价、增资协议谈判工作,引入投资者13家,总投资额30.6亿元。
对此,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耀强表示:“13家战略投资者与中盐集团达成了战略合作并正式注资中盐股份,这是落实国家第二批混改试点任务、践行盐改和推进中盐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盐行业发展中值得记忆的重要节点,在中盐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盐改之下的竞争时代
自古以来,盐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商品。经过长期发展,我国盐业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盐的产销量均居世界第一,成为盐业大国。但盐资源无序开采,盐产能相对过剩,盐行业产业组织分散,盐业企业小散乱多,食盐市场分割和产销分离等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盐行业发展。自2017年1月1日起,盐业体制改革正式实施,放开食盐价格,放开了食盐生产批发区域限制,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食盐行业进入竞争时代。
李耀强介绍,中盐股份是中盐集团按照整体改制上市的方式于2013年联合七家省级盐业公司发起成立。2017年1月,盐业体制改革正式实施,同年4月,中盐股份被列为国家第二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2018年中盐股份混改被列为国家盐业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之一。为此,中盐集团确立了“创新行业价值、服务民本民生、体现国家意志”的功能定位、“创新、变革、竞争、共赢”的方针和建设世界一流的“国家盐业公司+优秀化工企业”的战略目标,并按照“完善治理、强化激励、突出主业、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将中盐集团食盐核心业务和优良资产全部纳入中盐股份平台,分离其盐化工业务,形成从盐资源开发、研发、工程设计到生产、销售的产业一体化架构,打造成为盐业务专业化运营平台。
“中盐集团采用完全市场化方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增资,按照‘价值观契合、战略有协同、实力有保障’的标准成功引入13家战略投资者,圆满完成混改增资引战工作,这标志着中盐股份混改实现了‘混’的目标。”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副局长郜志宇表示,作为国家第二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和国企改革“双百企业”,希望中盐股份公司借助混改增资引战之力,集各位股东及各类资本优势,聚焦主业,深化改革,切实完善优化公司治理,转变经营机制,增强企业内生活力,不断推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拓展延伸盐业产业链和价值链,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带动作用,推动盐行业企业联合发展,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和整体竞争力,为股东创造价值,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各类投资者“多赢”局面,打造混改和盐改的典范企业。
重塑盐业新生态的混改之路
“盐业自古以来都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国家对盐业改革非常重视,改革方案几易其稿,盐业改革方案的出台是我国盐业管理体制的一次重要变革。”谈及此,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副司长曹学军表示,中盐集团作为盐行业龙头企业,盐改以来,始终积极配合盐改工作,主动承担保障食盐供应安全和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着力维护食盐市场秩序,构建行业良性生态圈,为盐改的顺利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曹学军认为,本次混改增资,中盐股份引入了民营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各类资本优势聚集必将激发中盐股份活力,这对传统国有盐业企业深化改革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这也会进一步加快释放盐业市场活力,加快推动盐行业新格局形成,对于进一步保障食盐安全,实现盐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
谈及“混改”的经验,李耀强表示,在混改实施过程中,中盐集团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在实践中取得了诸多成果:破解国有矿权资产化市场化政策难题,初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盐股份资产得以规范,为增资引战工作创造有利条件;以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搭建中盐股份独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推进公司组织机构总体改革,积极探索职业经理人制度;今年以来,中盐集团还以中盐股份为平台,先后与广东盐业、重庆化医、广西盐业实施战略合作,并在青海、内蒙布局优势湖盐资源整合,全面推动盐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行业企业联合发展。
对此,行业人士也表示,中盐股份混改项目的增资引战工作,是落实国家盐业体制改革和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具体举措,对引领我国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盐业产业价值链提升具有示范意义,对推动中盐集团加快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的国家盐业公司,不断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