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9-09-04 来源:宜兴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昨天,宜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全市村定员干部基本报酬财政补贴资金申报和发放工作已启动,其中村党组织书记补贴标准为2500元/月。
村定员干部补贴职数以市统计局提供的2018年年底各村人口为依据,4000人以下的村补贴职数为3名,分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包括主持工作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主办会计,4000人以上的村可增加1名村党组织副书记或村民委员会副主任。基本报酬补贴标准为:村党组织书记补贴标准为2500元/月,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主办会计补贴标准分别按照村党组织书记的90%和85%执行。村党组织副书记按照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标准执行,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按照村主办会计的标准执行。
按规定,已选拔进入镇(街道)领导班子、事业单位领导岗位的村党组织书记,从选拔任职之月起不再享受补贴;兼职的村定员干部,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补贴;镇级机关工作人员下派担任的村定员干部,不予补贴;离岗或退职的村定员干部,按实际任职月份进行补贴;已经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退休金的村定员干部,可以继续享受补贴;不同岗位之间有变动的村定员干部,按实际在不同岗位任职月份分段进行补贴。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部署要求,各镇(街道)将认真做好村定员干部基本报酬财政补贴资金的申报和发放工作。经审核确定后的补贴资金将由市财政局统一拨付到各镇(街道)财政所,镇(街道)财政所根据各村核定金额拨付到村一级,并计入当年度各村的村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