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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0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19-08-30  来源: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8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从辉主持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正平、王晓焱、杨勇义、章正、卞建秋,秘书长张敏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孙铭和、市政府秘书长陈永红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马鞍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情况的报告、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全市贯彻实施《马鞍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会议指出,《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依法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强调,要坚持严格执法,继续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加大投入力度,强化保障措施,为非遗的保护、传承、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注重整合资源,加强宣传推介,把非遗的保护传承与文旅产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我市非遗的生命力和影响力。

  会议听取了关于提请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人事任免案的报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情况的报告、人选工委关于殷向东辞去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情况的报告,

  通过了关于提请聘任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草案)、关于提请解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委员会个别委员职务的议案(草案);听取了财经工委关于马鞍山市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马鞍山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财经工委关于2019年马鞍山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初审意见的报告,通过了关于马鞍山市2018年财政决算及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批准2019年马鞍山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听取了监察和司法工委关于《马鞍山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情况的报告、城建环资工委关于我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情况的视察报告;听取了法工委关于《马鞍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

  会议决定,将上述报告、决议草案和说明等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听取了农工委关于开展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视察活动安排意见的报告。会议还确定了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建议议题和时间,决定于8月30日至31日召开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会期一天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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