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12-31 来源:休宁县人民政府 发布开发区:安徽休宁经济开发区
12月30日下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汪美月主持会议,副主任邵接后、马学华、方来寿、吴谦敏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郑美风,县法院院长吴林丹及县监察委员会、县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休宁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有关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开展了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休宁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指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财政环境。
会议强调,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强化纪律观念,确保大会顺利召开,风清气正。
会议指出,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述职是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各常委会任命人员要主动接受监督,勇于担当作为,回应群众关切,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全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更好对我县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监督,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报告,并就有关问题对县发展改革委、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和县营商办进行了专题询问。会议指出,专题询问,始于问,但不止于答,重点是做好专题询问的“后半篇文章”,务必要使人大常委会“问了不白问”、政府部门“答了不空答”,确保专题询问取得实效。
县政府办和县人大常委会委室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分别列席相关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