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4-08-22 来源:乐山日报 发布开发区: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8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乐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淑芳作动员讲话。
会议指出,文明是一座城市的精神内核和幸福底色。开展《条例》的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检验地方立法成效的现实需要,是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要提高认识、凝聚共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做好各项工作,用法治力量助推大美乐山建设。
会议强调,要突出重点、对标对表,准确把握开展执法检查的主要任务,明确总体要求、聚焦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把《条例》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监督的全面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形成协同促进文明城乡建设的治理合力。要强化担当、狠抓落实,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高效开展,压实工作责任、深入细致检查、严守工作纪律,倾听不同群体的意见和诉求,了解和掌握真实情况,切实增强执法检查的实效。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策军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国清、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登廷,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