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江苏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由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办理的“东海县19家企业非法排放废气、扬尘未覆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集体磋商案”成功入选。该案例通过“综合认定+集体磋商+多种替代修复方式”的模式,探索集体磋商办案程序,有效突破小额案件鉴定评估与损害赔偿费用倒挂、案件办理周期长等办案瓶颈。同时,案例通过尝试多元化赔偿修复方式,强化生态环境与检察机关部门联动,共建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再上新台阶。
连云港市东海生态环境局结合执法检查和走访情况,以《大气污染虚拟治理成本法》得出的赔偿金额为基础,统一标准,经综合认定会分析研究,最终核定损害金额,经集体研究,达成综合认定统一意见,通过磋商方案。集体磋商会上各企业对综合认定结果均无异议,并分别签订了磋商协议。本次集体磋商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赔偿与修复方式,并在媒体上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建立集体磋商机制,有效突破小额案件赔偿瓶颈。通过本案的办理,探索建立综合认定+集体磋商程序,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让基层办案更具可操作性。通过综合认定+集体磋商,有效缩短案件办理时间,减少专家评估费用,避免倒挂现象,从县区级层面公开赔偿统一标准,避免同类案件赔偿金额不同情况。
二是赔偿方式多样化,充分调动赔偿义务人积极性。积极引导涉案企业通过“担当环保志愿者现身宣法”“公交站台电子屏公益宣传”“修复基地补植复绿”等多种方式履行赔偿责任,有效提高小额赔偿案件办理质效。此外,东海生态环境局与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共建生态环境公益修复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功能,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
三是部门联动,高效凝聚生态损害赔偿合力。在2023年初,东海生态环境局与东海县人民检察院初步探索建立“行政磋商+检察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并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实践。在本案中,生态环境部门、检察机关通力协作,在案件启动、磋商、履行赔偿等环节,强化部门沟通效能,进一步提升生态损害赔偿效率,保障整个磋商过程公平公正。
四是学习教育+入企帮扶,增强企业环保责任意识。东海生态环境局通过组织同行业企业赴修复基地学习,开展实地警示教育,让企业切身感受生态环境修复成果,达到举一反三的预防效果。同时为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后半篇文章”,生态环境部门持续跟进服务,开展入企帮扶指导,有效提高企业的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