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落实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各项任务,践行“监管为民”理念,切实保证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质量,近日,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古县分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开展了“信用+执法”渐进式监管试点工作。
事前事中指导到位,提升经营主体合规意识。加强培训,加强主体责任意识。上个月,古县分局召开了古县水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会暨古县街道食品安全培训会,分批次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农贸市场经营户举办了两场对口培训会。主要培训了新实施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效加强农贸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的主体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先行告知,要求知法守法。在日常监管中,分局监管人员针对计量诚信、杜绝不合规生鲜灯等经营规范,分别与农贸市场主办方和农贸市场经营户签订了《集贸市场计量政策提醒告诫书》《集贸市场诚信计量承诺书》《杜绝不合规“生鲜灯”承诺书》,告知不合规经营事项,辅助规避风险;现场指导,强化合规意识。分局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指导、专项整治、责令整改等方式,要求农贸市场开办者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公示、入场查验、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置等各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经营户要从正规渠道且能提供农产品合格证明的供货商手中购进产品,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把好进货质量关口,并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已检定的电子计价秤。
多方有效联动,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经营。一是联合综合执法部门,促进落实管理职责。古县街道辖区有一家农贸市场属于街道综合执法部门直接管辖,该局积极与其沟通交流,就继续改进所管辖农贸市场快检室,具体就更新快检设备、提高快检项目针对性、快检工作规范等事宜进行合规辅导,助力其将农贸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落实。二是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倒逼规范上游养殖户。加强与街道农业农村部门联系,明确辖区内两个村级服务站为不同村、社区养殖户开具“江苏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以及合格证版本样式,将该信息提供给农贸市场及经营户,提醒无农产品合格证明的产品不可购进,倒逼上游养殖户经营水产品时手续齐全。三是联合古县街道食安办,宣传规范食用农产品经营行为。要求协管员、信息员在开展食品安全巡查时,着重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进货查验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是否留存进货凭证和农产品合格证明等方面,切实守护辖区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严格事后监管,推动诚信建设。一是对经营主体的一般违法行为,符合省局免罚轻罚清单条件的,在其签订《信用承诺书》后落实免罚轻罚措施,明确违法行为、整改时限、整改方式和不实承诺后果,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今年以来,分局食品涉案单位共签订相关《信用承诺书》10份。二是加强事后监管。分局内部通报查办案件,监管人员跟进整改情况。抽检不合格的,督促农贸市场主办方在其公示栏及时公示。三是将信用记录纳入监管频次参考依据,根据其信用等级升降调整监管频次。
除了农贸市场监管,古县分局将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充分融合到各监管事项的事前防范、事中指导、事后监管全过程中,积极推进落实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各项任务。有效帮助经营主体快准识别经营风险点,实现自我优化堵漏;引导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实施风险防控措施;把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融入信用监管理念;有效提升执法水平、服务高效便民、执法公正文明,努力提升市场监管工作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